
12月10日,北京银行(601169)发布公告,宣布拟授予浙商银行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亿元,该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已获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及相关部门批准。
公告显示,此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年,具体业务品种由北京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自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生效之日起正式生效。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义的关联方,浙商银行与北京银行的此次交易因额度超过北京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此前已通过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资料显示,浙商银行成立于1993年,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A+H”上市银行,注册资本274.6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强。本次授信前12个月,北京银行已对浙商银行授予260亿元同业综合授信额度。
北京银行表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监管法规及本行内控要求,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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